南京公积金
- 支 持:android
- 分 类:应用软件
- 大 小:85.17MB
- 版 本:v3.2.5 安卓版
- 下载量:405次
- 发 布:2024-08-20 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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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截图
#南京公积金简介
南京公积金app官方最新版是一款专门针对南京市民打造而成的手机住房公积金服务软件,这款软件采用了非常简洁直观的操作界面并且更是加入了一系列非常实用的功能都集成在主界面上了,相信能够很好的满足了相关用户的使用需求。用户在这里只需动动手指便可以轻松完成一系列公积金相关的操作,省时省力。
南京公积金app官方最新版能够为用户提供账户信息、缴存明细、业务办理进度、贷款信息等一系列服务项目,相关用户在这里可以一键点击查看,从而很好的为用户省去了长途跋涉在线下办理的繁琐步骤了。此外,该软件更是能够为用户提供全新的与公积金相关的资讯,用户可以及时关注,有效的避免了各种相关问题。
1、个人账户查询
本模块主要以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查询为主,涉及账户信息、缴存明细、贷款信息、个人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信息、还款明细、业务办理进度、个人公积金年度账户使用分析等功能。
2、提取业务
本模块在已有租房提取和离退休提取的基础上,新增了购房提取、外地户口离职销户提取、还贷提取、出境定居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等功能,实现了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不见面审批”办理全覆盖。
3、转移业务
本模块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业务,今后缴存职工不用再两地奔波,也不用到网点排队,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4、贷款业务
本模块新增了贷款预申请、(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修改、缴存年月修改等功能,其中新开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申请通过“在线预录入信息+共享信息比对+线下信息核验”三个环节的无缝衔接给申请人提供更快速精准的定制服务,准备申请贷款的职工可在任何时间通过移动端网上办事大厅提交贷款预申请,大大节省贷款申请的办理时间。
5、还款业务
本模块包括在线归还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变更、终止,委托提取还商业贷款协议签订、变更和终止等功能。广大职工可随时随地在线直接办理提前还款、提前结清、冲还贷还款协议签约等业务。
6、贷款业证明材料办理
本模块包含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无贷证明、公积金贷款证明、异地贷款证明的打印下载。将自助查询打印机“搬”到手机上,随时随地可打印下载相关证明材料,支持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公积金贷款。
7、便民业务
本模块包含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APP线上操作手册、缴存上下限比例表、贷款利率调整表、按揭楼盘查询、业务经办网点查询等功能。
8、微客服
本模块主要提供在线留言、实时互动、投诉处理等服务。
1、便捷的向导式业务咨询
2、南京中心各业务网点及地图信息查询
3、可进行在线咨询,实时咨询客服信息
4、即时接收中心最新政策及个人账户动态的消息通知
5、摇一摇,查询公积金小贴士,快速定位距离您当前位置最近的业务网点
1、打开“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购房提取】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2、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取人与购房人关系:若您本人提取,则如下图左所示,若您配偶提取,则需要填写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如下图右所示。
3、选择好婚姻况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房屋信息页面,根据实际选择、填写【房屋类型、网签合同号】后,购房总金额将自动反显。
4、点击【下一步】进入购房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无补贴账户,则选择公积金账户。
5、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提取金额,然后进行安全验证 (刷脸验证或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要求?
1、购商品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2、申请贷款时,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能使用公积金进行异地贷款购房吗?
南京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非南京地区购买住房时,如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南京公积金中心可为其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南京公积金中心暂未向外地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能否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可以,但家庭(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2次。
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提取金额有限制吗?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2、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